镇安县镁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3、4、5#厂房钢结构工程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镇安县镁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日EPC总承包3、4、5#厂房钢结构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31.59万元,招标人为陕西天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镇安县镁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4#、5#t厂房的钢结构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镇安县镁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3、4、5#厂房钢结构工程;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镇安县镁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3、4、5#厂房钢结构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赌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提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企业关联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3日08时00分到2025年04月27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请提供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套(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获取,500元/套。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4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4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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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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