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空港交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板桥5.9325亩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板桥5.9325亩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409-510122-04-01-680319】FGQB-05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空港交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空港交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双流区黄水镇板桥社区4组。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土地面积约5.9325亩,为储充放一体化项目,主要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场地硬化、钢结构充电棚、休息驿站、广告灯箱、道路、箱变、电缆、电缆通道、配电箱、弱电、光伏雨棚、光伏系统、1600kva变压器等的安装及调试。具体以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所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并承担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的质量修复工作。
2.4计划工期:183日历天
2.5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证书的单位;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除外)
3.1.3R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全国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业绩要求:无,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财务要求:√无;
○提供: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5业绩要求:○无;
√2022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R已完成R正在施工R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2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显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证书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含联合体牵头人)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具体数量)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16日起……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5.投标文件的递交
√(不见面开标)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09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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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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