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阜平分公司防护网、地材、钢栈桥租赁招标
本项目为河北省阜平县石漕沟水库枢纽工程(以下简称石漕沟水库项目),项目业主为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阜平分公司。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防护网、地材、钢栈桥租赁进行招标。
1.1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水库工程位于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境内的大沙河支流葛家台沟上,坝址距离S203省道约2.5km,距离阜平县城约16km。工程为阜平县城和阜东新区提供工业和生活用水;供水工程为县城供水。石漕沟水库正常蓄水位382.00m,死水位340.00m,设计洪水位382m,校核洪水位383..09m,水库总库容为2063万m3,调节库容为1827万m3。本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水库枢纽建筑物主要由拦河坝、泄水建筑物、下游消能防冲设施、供水工程进水口、生态基流放空进水口等组成。拦河坝坝型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址位于石漕沟村上游0.6KM处。顶总长308.0m,坝顶高程为384.6m,坝顶宽度为10.0m。本标段总投资9.6420亿元。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防护网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或企业法人,具有招标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3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4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参与中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其他铁路项目模板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的投标人;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不接受被施工企业通报的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4、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4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5、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地材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或企业法人,具有招标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并且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3、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参与中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其他铁路项目模板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的投标人;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不接受被施工企业通报的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4、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钢栈桥租赁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有满足招标人施工需要的物资材料,并且在现场物资材料不足情况下有购买新材料的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达到3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所出租的物资材料符合国家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参与中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其他铁路项目模板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的投标人;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不接受被施工企业通报的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
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包件的同一物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9日;
购买标书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9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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