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汉江中游水源涵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南漳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发布时间:2024-11-17

 湖北省汉江中游水源涵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南漳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汉江中游水源涵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南漳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南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审批[2024]1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为地方财政资金和中央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南漳县板桥镇、城关镇、东巩镇、九集镇、李庙镇、武安镇、肖堰镇、薛坪镇、巡检镇、长坪镇等10个乡镇
建设规模:项目对南漳县板桥镇、城关镇、东巩镇、九集镇、李庙镇、武安镇、肖堰镇、薛坪镇、巡检镇、长坪镇等10个乡镇57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进行生态重建、辅助再生等方式,采用地形重塑、土壤重构、植被恢复等措施,消除水土流失、景观破坏、植被退化等生态环境问题;同时加强生态修复过程监测、后期管护、效果评估,巩固提升生态修复综合治理成效,合计面积81.2281公顷。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南漳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地质勘察、工程设计及编制自然恢复评估报告。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20
合同估算价:2473151.74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不属于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勘查和地质灾害设计甲级资质;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3.1.3业绩要求:近5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一项矿山生态修复或地质灾害勘察设计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认定为无效业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3.1.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指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而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1-7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1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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