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委托,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象山县大目湾再生水厂建设工程(一期)实验室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比价采购,现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象山县大目湾再生水厂建设工程(一期)实验室设备采购
二.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三.项目编号:TXCG2025045
四.采购项目概况:
预算金额(元):735456元
最高限价(元):67662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象山县大目湾再生水厂建设工程(一期)实验室设备设备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的第四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特定资格条件: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2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在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请于上述截止时间前汇入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户名:宁波银行象山支行
账号:63010122000088410
1.2招标文件可现场购买、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获取,如有疑问请致电采购代理机构咨询,如需邮购,自行承担邮购费用,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2、报名资料:
2.1报名: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1324476560@qq.com并致电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郑芝 ,联系方式:13819855856 )。
2.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2.3营业执照副本;
2.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邮箱等);
2.5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6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招标的,将被拒绝。
注:报名时,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不视为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资格评审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为准。对招标文件的提疑须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逾期的提疑将不予受理。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9时。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4日9时。
开标地点: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座20楼)。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供应商如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各供应商应当确保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因邮寄造成响应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响应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为: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座20楼,收件人:郑芝 ,联系方式:13819855856。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324476560@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
拒绝接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及盖章的响应文件。
八.公告发布网站
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上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浙江省环保集团宁波禹成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来薰路1000号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74-65726095
代理机构: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座20楼
联 系 人:郑芝
电 话:1381985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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