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通煤业有限公司采购火灾监测系统招标
(招标编号:JNB255-ZB-251022452、SXZB-25093312GZH097/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通煤业有限公司采购火灾监测系统(招标项目编号:JNB255-ZB-251022452、SXZB-25093312GZH097/01),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通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通煤业有限公司采购火灾监测系统
2.2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设备明细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质保期
备注
1
矿用火灾监测及灭火控制系统
KJ2592(参考型号)
1套
安装使用验收合格后12个月
/
注:1.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设备必须是全新的、成套的、完整的。凡招标文件技术文本中未提及的,属设备所必需的组成部分,也属供货范围。
2.招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如涉及到某一单位的型号和品牌,本次招标不作为唯一选择,仅供参考。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
2.4交货地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通煤业有限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制造商或代理商要求:投标人须为本次招标货物生产制造商,提供所投火灾或火情监测系统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且证书的持证人须为投标人;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3年,指2022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及对应发票的开票时间均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火灾或火情监测系统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1)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供货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金额、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2)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10-1418:00至2025-10-2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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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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