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龙核电项目垃圾清运及路面清扫服务招标
广西白龙核电项目1、2号机组工程海工工程防波堤与码头工程垃圾处理及路面清扫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广西白龙核电项目1、2号机组工程海工工程防波堤与码头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垃圾处理及路面清扫服务进行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广西白龙核电项目施工现场。
建设规模:取水东堤、取水西堤、取水直立堤1段、大件码头、干施工围堰1段、干施工围堰2段、干施工围堰4段、防渗墙结构、注浆帷幕、边坡防护结构。
2.2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垃圾处理及路面清扫服务。
生活垃圾处理:乙方应每天安排运输车辆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进行生活垃圾处理;若甲方现场施工长时间停止(超过一个月),甲方可要求乙方中途暂定处理服务,暂停时间按月计算。
建筑垃圾处理:甲方根据实际建筑垃圾产生情况,提前1天以书面(或邮件、电话等双方认可方式)通知乙方运输需求,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第二天内安排运输车辆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建筑垃圾处理。
化粪池污水处理:甲方根据实际化粪池污水产生情况,提前1天以书面(或邮件、电话等双方认可方式)通知乙方运输需求,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第二天内安排运输车辆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化粪池污水处理。
扫地车清扫服务:乙方应每天安排扫地车辆进行甲方厂区(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区、施工区)路面清扫服务;甲方现场施工长时间停止(超过一个月),甲方可要求乙方中途暂定处理服务,暂停时间按月计算。
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能力进行授标。设备名称、数量及包件等详见“垃圾处理及路面清扫服务计划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本次招标垃圾处理及路面清扫服务发票开具方式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应具备开具税率为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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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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