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多支点悬挂起重机国际招标项目国际(1)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多支点悬挂起重机3台。3台起重机分别用于部装、总装厂房主厂房内产品和物料的上部运输、用于总装厂房主厂房内机身部段填充上架、机身对接、翼身对接过程中的产品上架,要求确保运行的安全可靠。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多支点悬挂起重机国际招标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上海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 备注
1 多支点悬挂起重机 3台 3台起重机分别用于部装、总装厂房主厂房内产品和物料的上部运输、用于总装厂房主厂房内机身部段填充上架、机身对接、翼身对接过程中的产品上架,要求确保运行的安全可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所投货物中多支点悬挂起重机制造商的制造商(集成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1)中国关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登记的证明材料;
2)中国关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①有效的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须具有不少于1份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5支点(含)以上多支点悬挂起重机)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自身签订的至少1份与本次招标范围类似的合同协议书作为证明材料,合同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须体现5支点(含)以上多支点悬挂起重机,可附技术协议等相关资料)和双方盖章页,否则将按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4、1)中国关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层级为支行,则本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机构可以为该支行及其所隶属的上级分行(营业部)和总行(营业部),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层级为分行(营业部),则本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机构可以为该分行(营业部)及其所隶属的上级总行(营业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具有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名称、账号和编号的说明文件;或相关银行出具的能够证明其银行基本账号的有效说明文件);
2)中国关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5-10-10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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