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化工码头及后方污水处理厂环保提升工程--17-20号泊位污水管道更新项目招标
(登录后查看)二、招标条件
本次采购采用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宁波镇海港区。
2.项目概况:17-20号泊位污水管道更新,敷设DN200-DN150新的不锈钢污水管道,旧的污水管道拆除。
3.招标范围:本17-20号泊位污水管道更新,具体详见本项目所附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招标标段数:一个标段
5.工期:合同生效后120日历天。
6.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7.安全要求:合格。
四、控制价
3564986元(其中暂列金150000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及截止投标之日起近三个月(2025年6月-2025年8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4.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及截止投标之日起近三个月(2025年6月-2025年8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公示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6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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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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