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银行长春分行食堂食材、耗材配送供应商招标
一、项目名称:广发银行长春分行食堂食材、耗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委托项目编号:CGB-C
三、采购内容:拟通过采购选定1家中选供应商,由其向采购人提供食堂食材、耗材配送,合同服务期限1年(详细要求及需求内容请参阅本项目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造成诉讼或受处罚的信息泄密、信息安全等违规行为;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中规定的信息安全要求的问题。
4.不在采购人供应商禁入名单中。
5.与本项目招标代理公司有关联关系的(含有相同的股东出资人或互相参股)单位都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中国境内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
7.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
五、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一)领取招标文件与报名时间为: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5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现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栋)。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至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669873302@qq.com),并同时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取得联系进行确认,电子邮件请以项目简称为标题,并注明供应商名称、授权人及联系电话,邮件正文须完整清晰表述项目相关信息,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核查通。
售价:每套售价500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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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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