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智能矿山建设工程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智能矿山建设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涵盖井下、露天、选厂智能化升级改造以及数字化协同平台建设等10个子项,项目旨在降低危险作业区域人员暴露风险,通过智能化升级,实现锚杆加固、矿石铲运、混合浮选、尾矿库及露天矿巡检等关键环节的少人无人,同步整合生产一线数据资源,初步搭建覆盖“地测采选”全流程的数字化协同平台,为企业持续开展规模化少人无人生产及常态化智能运营奠定坚实基础。
2.2招标内容:
范围包括铲运机智能驾驶、选矿厂全流程智能化升级改造、资源开采数字化协同、智能协同管控平台等16个子系统项目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技术规格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项目地点:拉萨市墨竹工卡县甲玛镇项目现场。
2.4项目实施范围: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2.5交付使用日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并具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
(2)业绩要求:
近两年(从招标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类似业绩(智能化或信息化项目),并能够提供合同。
(3)财务要求:
2024年以来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提供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③未被列入中国黄金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处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标书费:本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1日下午16:00时前(北京时间)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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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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