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辽河石化公司固体废物外委处置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2026年辽河石化公司固体废物外委处置,项目估算金额1146.91万元(含税),计划和资金均已落实。
2.2招标范围:2026年公司大检维及日常生产、检维修过程中预计产生各类固体废物26057吨,其中:危险废物25507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550吨,共分为七个标段,明细见下表,拟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对各类固体废物进行运输转移处置,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服务标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危险废物管理要求,按实际数量结算。各类危险废物的现场装车由辽河石化公司相关属地单位负责。
标段(标包)划分:7个标段,估算金额:1146.91万元(含税)。
*参与本次招标的标段为1、3标段
标段
废物名称
废物代码
含有成分
数量(吨)
废物来源
最高限价(含税,元/吨)
备注
1
废油泥
251-003-08
油、油泥
10000
污水处理场
500
支出
废油泥
251-002-08
油、油泥
9000
储罐及装置
229
支出
2
废碱液、碱渣
251-015-35
NaOH
280
生产及辅助装置
1166
支出
3
含油废物
900-249-08
油
250
生产及辅助装置
990
支出
废油桶
900-249-08
油
30
生产及辅助装置
700
支出
废包装物
900-041-49
破乳剂、中和剂、NaOH等
15
生产及辅助装置
1000
支出
废活性炭
900-039-49
活性炭
75
废气治理设施
1000
支出
废硒鼓、墨盒
900-299-12
油墨
3
办公过程
0
支出
实验室分析废物
900-047-49
硫酸汞、苯、重铬酸钾等
7
油品化验及在线监测设施分析
5000
支出
废瓷球
900-041-49
氧化铝
140
生产装置
1350
支出
废填料
900-041-49
聚丙烯、有机质等
230
污水处理场废气处理装置
1350
支出
废有机溶剂
900-401-06
四氯乙烯等
2
生产及辅助装置
1800
支出
废有机溶剂
900-404-06
环丁砜等
13
生产及辅助装置
1800
支出
废树脂
900-015-13
苯乙烯、二乙烯苯等
140
醚化装置
2300
支出
4
脱氮废渣
251-011-08
油、磷酸等
400
白土精制装置
0
支出
5
废白土
251-012-08
油
2800
糠白、重整装置
363
支出
6
废催化剂
251-016-50
氧化铝、氧化钛、氧化铜等
72
硫磺回收、制氢装置
1382.7
支出
废催化裂化催化剂
251-017-50
二氧化硅、氧化铝、镍、钠等
1200
催化裂化装置
505
支出
催化烟气脱硫污泥
251-017-50
二氧化硅、氧化铝、镍、钠等
400
催化裂化装置
505
支出
废脱氯剂
251-019-50
氧化锌、氧化铝等
200
连续重整装置
1330
支出
废催化剂
251-019-50
二氧化硅、氧化铝等
210
连续重整装置
1330
支出
废催化剂
772-007-50
二氧化钛、氧化钨、五氧化二钒等
40
烟气脱硝装置
1696
支出
7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废保温棉、废旧内衬、废干燥剂等
550
生产及辅助装置
550
支出
合计
26057
注:固体废物数量为预估数量,按实际数量结算。
2.3最高限价:详见招标范围。
2.4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照以下工作要求逐条进行答复,明确说明是否能够达到相关工作要求,并提供文字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一)危险废物招标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规模和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应满足招标要求。
②投标人可自行运输危险废物或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应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的运输资质,运输车辆应当采用危险废物运输专用车辆,运输过程必须具备防扬洒、防泄漏措施和相关安全环保应急处置措施,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足够数量的运输车辆,确保满足辽河石化公司危险废物拉运转移需要。
③辽河石化公司如需要拉运转移危险废物,提前告知处置单位运输日期和所需运输车辆数量,处置单位在接到辽河石化公司通知后72小时内,必须保证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到达辽河石化公司现场。
④按照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在盘锦市内开展危险废物转移处置业务的单位,应提前到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备案完成后,方可参加投标。
⑤危险废物跨省或跨市转移审批手续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办理,辽河石化公司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跨省或跨市转移审批手续完成时限为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如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跨省或跨市转移审批手续,中标单位应及时通知辽河石化公司,并提供文字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同时终止合同履行。
⑥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履约前,向辽河石化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具体金额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如不能满足上述工作要求,每出现一次,相应扣除中标单位部分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如累计超过三次,辽河石化公司可直接终止合同。
(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招标要求:
①投标单位应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或处置单位,具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利用或处置资质。投标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或处置设施的环评批复文件和验收批复文件,并提供环评报告中关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或处置的相关内容截图。
②运输由中标单位负责,中标单位可自行运输或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运输过程必须具备防扬洒、防泄漏措施和相关安全环保应急处置措施。
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手续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办理,辽河石化公司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跨省转移审批手续完成时限为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如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跨省转移审批手续,中标单位应及时通知辽河石化公司,并提供文字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同时终止合同履行。
④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履约前,向辽河石化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具体金额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如不能满足上述工作要求,每出现一次,相应扣除中标单位部分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如累计超过三次,辽河石化公司可直接终止合同。
3.2、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以上提供承诺);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
3.4关联关系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3日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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