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胜利主管网段(EPC)招标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郯城县水务集团农村供水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本项目拟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模式,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上述项目进行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总承包单位。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郯城县2025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胜利主管网段(EPC)
2.项目类别:工程类
3.采购方式:招标
4.采购内容:重坊镇自来水水厂至胜利镇主管网段,包括以下村庄主管道:张塘村、大池头村、贾湾村、徐浦坦村、吴浦坦村、新三合村、沙沃村、高大村、沈村、周庄村、杜圩子村、白果树村、老南村、高台子村、核桃园村、北刘寨子村、北新汪村、贸易庄、南新汪、后房庄、胜利村、渡村、胡一村、胡二村、胡三村,共25个村子,新建自来水管线长度约24000米。
5.预算金额:1027.79万元,其中设计费为:65.4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情况:(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的规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其他成员仅限于设计单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领取招标文件、投标等活动,联合体其他成员下载招标文件无效;3、财务要求: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满的情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为准。5、负责人要求:(1)项目经理: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派驻);(2)设计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注:本项目投标申请人项目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严禁更换,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负责人须提供执业注册证书、劳动合同、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25年3月至2025年8月,证明需明确到个人)。
四、采购文件获取
(登录后查看)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9月30日08时30分00秒到2025年10月13日17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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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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