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阳核电项目二、三期设备仓库室外设备装卸运输建安服务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山东海阳核电项目二、三期设备仓库室外设备装卸运输建安服务。
招标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山东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核电”)。
项目监理:上海和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期)及(三期待定)。项目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海阳核电厂。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山东海阳核电项目二、三期设备仓库室外设备装卸运输建安服务项目采购,分为两个子包:
2.2.1合同子包1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3、4号机组相关的设备仓库的室外设备、材料的卸车、以及仓库及库区物项的倒运,设备返厂装车,主要设备包括,电缆、大尺寸管道、设备模块、机械及通风设备、返厂设备/工装/电缆盘等。包括但不限于核岛及BOP甲供物项、常规岛及BOP甲供物项。具体清单可参考但不限于采购规格书中的表四《预估室外设备装卸运输设备清单》。
➢服务范围包含仓库室内因行车吊装能力不足而使用汽车吊完成的装卸工作。
➢服务范围不含大件设备(大件指:单件重量大于或等于40吨)。
➢除上述工作外,上海核工院海阳项目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设备装卸及运输等工作。
➢服务范围不包含建安施工合同中的大件设备装卸及二次倒运。
➢服务范围不包含建安施工合同中设备出库领用装卸、运输,及直接运输至现场由建安承包商负责的卸车。
➢服务范围不包含应该由仓储承包商完成的装卸及运输。
服务范围不包含仓库集装箱卸车后的掏箱工作。➢
2.2.2合同子包2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5、6号机组相关的设备仓库的室外设备、材料的卸车、以及仓库及库区物项的倒运,设备返厂装车,主要设备包括,电缆、大尺寸管道、设备模块、机械及通风设备、返厂设备/工装/电缆盘等。包括但不限于核岛及BOP甲供物项、常规岛及BOP甲供物项。具体清单可参考但不限于采购规格书中的表四《预估室外设备装卸运输设备清单》。
服务范围包含仓库室内因行车吊装能力不足而使用汽车吊完成的装卸➢
工作。
➢服务范围不含大件设备(大件指:单件重量大于或等于40吨)。
➢除上述工作外,上海核工院海阳项目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设备装卸及运输等工作。
服务范围不包含建安施工合同中的大件设备装卸及二次倒运。➢
➢服务范围不包含建安施工合同中设备出库领用装卸、运输,及直接运输至现场由建安承包商负责的卸车。
➢服务范围不包含应该由仓储承包商完成的装卸及运输。
➢服务范围不包含仓库集装箱卸车后的掏箱工作。
详细范围见招标文件(下册)“附件二:采购技术规格书”。
2.3工期
子包1:计划2025年11月01日开始,2027年05月31日结束。
子包2:计划2026年01月01日开始,2031年01月31日结束。
以上为暂定工期计划,具体开始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注:合同到期后,如仓库室外设备装卸运输工作尚未结束,本合同服务期限自行往后顺延,直至相关工作结束。在承包方无法满足发包方工作要求时,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施工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条件: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经营状况良好;
(2)具备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颁发的《电力大件运输企业资质证书》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国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不得与“国核运行电站服务技术有限公司”或“上海和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任何一方存在隶属关系。
3.3业绩要求:近5年内具有独立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交通运输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含同一工程不同标段等法律法规除外情形)。
3.5财务要求: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连续三年通过社会或政府审计,且审核无重大问题。
3.6信誉要求:
(1)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4)投标人没有处于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5)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当月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或
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7其他要求:
(1)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2)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当月起往前推算)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且近18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当月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
(3)当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被责令停业;b)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c)财产被接管或冻结;d)存在与招标人解除合同或因投标人原则导致与其合同业主方解除合同的情况。
(4)投标人未满足以上3.6(4)、3.7(1)和3.7(2)安全基本资格条件,实施安全“一票否决”,对投标人做否决投标处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0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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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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