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工程交直流一体化电源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新疆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工程交直流一体化电源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已经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交直流一体化电源系统及其附属设备。
2.2交货时间:2027年2月起分批次交货,具体交货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3交货地点:新疆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工程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4质保期:工程完工验收后24个月。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①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独立资格,具有制造、安装、销售等行政许可和(或)设备的注册、强制性认证等资质的生产厂家,须有交直流一体化电源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的生产资质及经验,营业范围包含所投设备。
②应具有履约相应的财务机构及管理人员、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执行本项目设备的管理、试验、制造工艺、安装、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现场安装和试验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主要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制造的经验。
③通过了三系列标准体系认证(ISO9001认证、ISO14001认证、IS045001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措施。
④具有所需的厂房、足够的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足够的制造、加工和试验装备,能按双方统一的进度要求实施并全面完成工作;具有完成本项目设备的制造工艺和试验的设施;对设计和制造的所有阶段均能根据ISO9001系列标准采取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制造质量合格;具有按技术规范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现场试验所需的设备和仪器等;具有同类型设备成套的能力和资质。
⑤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到合同设备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⑦(1)交叉持股或高管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其中,交叉持股是指一方直接(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双方直接(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高管交叉任职是指自然人同时担任双方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等工商登记信息中公开的职务,或一方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另一方的相关职务。
3.2业绩要求
应答人近八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需具有蓄电池组为800Ah及以上、DC220V的电站直流电源系统的合同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设备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3.3信誉要求
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4注册要求
在注册的合格供应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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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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