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烯烃二分公司消弧装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烯烃二分公司消弧装置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9024,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用于宁夏煤业烯烃二分公司合成氨变电站、给水变电站、循环水变电站10kV系统消弧装置采购。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序号
需求单位
物资描述
主要技术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烯烃二分公司
消弧装置
电压10kV;
额定电流1250A;
合闸时间15ms;
分闸时间5ms;
消弧装置金属及弧光接地动作时间30ms;
套
6
详见技术要求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具体交付日期按采购订单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
2.1.4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夏煤业烯烃二分公司(货到现场车板交货,由招标人卸货。)。
2.1.5付款方式: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60%,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支付3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质保期为合同货物验收之日起算,至合同货物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18个月或合同货物签发性能验收合格证书(安装调试合格证书)之日起12个月止(以先到的为准)。
2.1.6支付形式:全额银行电汇。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kV及以上消弧装置(快速开关式)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中不体现上述关键信息,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能体现出上述关键信息的技术协议)。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9-26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0-09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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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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