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中心) 小额零星维修工程供应商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25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中心) 小额零星维修工程供应商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ZZQDSYY-2025-GC001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中心)小额零星维修工程

预算金额:95.00万元

最高限价:95.00万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包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最高限价

(万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所属

行业

1 小额零星维修 1项 详见

磋商文件 95.00 非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建筑业

工期: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截止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2日至2025年09月28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方式:报名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将以下加盖公章的所有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本项目全称+公司名称,邮件正文部分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报名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供应商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齐全的资料后,将《磋商文件》发送给资料齐全的供应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2025年10月09日09时00分00秒前。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09日09时00分00秒。

地    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五、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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