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生产用块煤、沫煤等招标
一、招标条件
(山东黄金集团)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生产用块煤、沫煤等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山东黄金集团)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生产用块煤、沫煤等采购。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采购方式:招标
4.采购内容: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生产用块煤、沫煤等采购,规格型号、具体要求、交货期、供货范围及参数等详见招标文件。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单位股权关系证明(可登录“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站选取相应内容截图证明,方式不限)。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9月25日以来)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需提供:
①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登录“信用中国”网站,选择“信息公示”,在“热门信息”中选择“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
③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年内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选择“刑事案件”,在“案由”中选择“行贿罪”查询,输入单位名称查询)。
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或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或社保的完税证明,参保人数为0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被判处串通投标行为”处罚的承诺书》,存在“被判处串通投标行为”处罚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特殊资质
①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报名成功后到招标人厂区对生产工况及工艺等方面深入察勘和研究,以便准确投标,踏勘结束投标人开具踏勘证明(投标文件中须附带招标人加盖企业公章的踏勘证明,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②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汽车运输及铁路运输条件,并提供汽车运输单位及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火车站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协议或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件均可),且在距离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30公里内有备料场地,报名结束后投标人需提供备料场地具体位置。招标人前往备料场地进行查验其场地是否符合招标人对备料场地的要求,查验时投标人需出具可证明场地为投标人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文件,查验结束招标人出具查验证明(投标文件中须附带招标人加盖企业公章的查验证明,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遇雨雪、疫情、政府政策管控等特殊情况确保采购人正常生产,并提供保障措施。
③拟参加报价的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铅冶炼行业冶炼用煤的合作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发票、付款回执单。投标文件中须同时附带此3项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5日00时00分起到2025年9月30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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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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