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煤鸿骏铝电公司(含扎哈淖尔分公司)废电捕焦油、废油漆桶处置服务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业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
信息服务费(元)
D79-10霍煤鸿骏铝电公司(含扎哈淖尔分公司)废电捕焦油、废油漆桶处置服务
合规处置扎哈淖尔分公司炭素分厂产生的废电捕焦油500吨;电解分厂、阳极组装分厂、净化分厂产生的废油漆桶5吨,其中霍煤鸿骏铝电公司3吨,扎哈淖尔分公司2吨。
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满2年或合同执行满概算数量为止,二者先到为准。
5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基本资格要求
专项资格要求
D79-10霍煤鸿骏铝电公司(含扎哈淖尔分公司)废电捕焦油、废油漆桶处置服务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1)投标人需具有省级及以上生态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废油漆桶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含HW49900-041-49;废电捕焦油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含HW11309-001-11,为确保危险废物包装物(废油桶)规范处置,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生态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含HW49900-041-49,上述均提供原件扫描件;(2)业绩要求:提供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项及以上废油漆桶和废电捕焦油处置服务业绩合同(如一个合同中不能同时包含,可分别提供一份废油漆桶处置及一份废电捕焦油处置合同业绩,视为一份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备查询,并提供与合同业绩对应的1份及以上转移联单;(3)投标人取得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环评报告书和环保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包括竣工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提供原件扫描件;(4)根据危险废物就近处置原则,废电捕焦油、废油漆桶转移接收地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采取非填埋方式(承诺书具体内容见文件中承诺书)。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9月24日23:00至2025年9月30日1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