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江滨50MW/100MWh独立储能电站EPC总承包项目招标
由绍兴滨海新区滨耀储能有限公司建设的滨海新区江滨50MW/100MWh独立储能电站EPC总承包项目,现其配套电力工程拟进行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滨海新区江滨50MW/100MWh独立储能电站EPC总承包项目
项目地点:绍兴滨海新区
公告标段名称:滨海新区江滨50MW/100MWh独立储能电站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数量:1项
资金来源:自筹
二、资格审查方法:
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2、1.3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运行的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1.2)设计资质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新能源)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1.3)施工资质条件: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无在建工程),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
1.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牵头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资质单位;②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联合体牵头人须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1.6)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7)开标日前三个月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特大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电网事故、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之一的;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开标日前一年内在招标人其他工程中未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被浙江省电力公司通报且勒令停止施工的。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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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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