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空管运行保障基地体能训练设施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空管运行保障基地体能训练设施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地点: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空管运行保障基地(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60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应提供自成立时间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至少连续3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应提供自成立时间以来已缴纳的完税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2025年至少连续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至少连续3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应提供自成立时间以来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磋商当日不在各级政府部门暂停投标资格、责令停业整顿、吊销或降低资质等级导致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行政处罚有效期内;(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响应文件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磋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3日至2025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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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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