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烟草集团北京卷烟厂有限公司动力中心自控系统互联互通项目
项目编号:0686
预计采购金额:37万元(含税)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最高限价:36.82万元(含税)
服务期(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包件
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
数量及简要技术需求
拟中标人数量
1
动力中心自控系统互联互通项目
0686-25200C052486N
对上海烟草集团北京卷烟厂有限公司动力中心9套能源生产系统的自控部分进行整合及集成,实现中控室远程统一监控及调度;控制程序按照工艺生产要求进行增加、修改及调试;通讯数据集成于动力中心监控系统、能源管理系统、web发布系统和历史数据库系统,各子系统内的运行数据有效分类、存储、展示,后期根据需求可灵活调用;数据保证修改过程中动力中心服务器正常工作,数据源安全,不影响各项能源生产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要求”
1
注:1、投标人对所有规格货物都必须提供完整报价,否则将导致该投标被否决。
二、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骗取中标和经济刑事案件;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至今]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
7.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8.未被列入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本单位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9.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0.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9月23日~2025年9月28日每天(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6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