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力发电机组桩基冲刷监测系统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国信大丰8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已由江苏省发改委以“苏发改能源发〔2023〕11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国信新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型海上风电场智能运维关键技术及应用(2024YFB4207205)海上风力发电机组桩基冲刷监测系统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江苏国信大丰8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外海域
3、工程规模:项目中心离岸距离约33km,水深范围为1m~42m,共包共含4个海上风电场:大丰p#(200MW)、大丰p#(300MW)、大丰p0#(150MW)、大丰p6#(200MW),总装机容量为850MW。风电场所发电能汇集至海上升压站(新建2座海上升压站,利用1座已有海上升压站)35kV母线,经主变升压至220kV后通过4回220kV海缆登陆并转220kV陆缆+架空线路接至风电场220kV陆上开关站。
4、工程性质:新建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3套海上风力发电机组桩基冲刷监测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负责海上风力发电机组桩基冲刷监测系统的开发。
基础桩基冲刷监测系统:包含6支声纳探头,3套数据采集系统,3套供电系统,3套存储系统,3套温度链,3套安装耗材,1套数据分析软件,1套数据采集软件。系统需要实现基础冲刷深度实时采集与数据自动提取并可视化,按照招标人提供的NTP时钟信号进行对时,并对数据标记时间戳。
(2)投标人负责海上风力发电机组桩基冲刷监测系统相关硬件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相关工作。
(3)投标人提供项目所需的软件开发、实施、测试、上线、培训、质保服务和技术支持等内容。
7、交货期:合同签订完成后4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具体交货批次及实施时间按招标人书面通知执行,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交货、实施时间,投标人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1.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5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6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项独立承包的声呐监测或声呐检测相关业绩(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能体现项目规模和服务范围相关页面,验收报告或发票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9月19日08时30分至2025年9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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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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