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第四标段-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2025-09-22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第四标段-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发布

投资项目代码

2110-440705-04-01-516363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第四标段)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第四标段)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

资金来源

通过财政、上级补助及融资解决

资金来源构成

通过财政、上级补助及融资解决,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建设规模:(1)圳会八路、茶园二路(原规划一路):支路,路线全长约1526.278m,南起三江大道,北接圳会七路,红线宽度24m,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30km/h。本次三江大道-茶园一路段建设宽度24m,茶园一路-圳会七路段建设宽度12m。(2)茶园一路(原弹性路):支路,路线全长约760.06m,西起圳会八路(茶园二路),东接圳会七路,红线宽度24m,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30km/h。(3)深江东路(原规划七路):支路,路线全长约326.6m,西起圳会四路,东接省道S272,红线宽度24m,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30km/h。(4)三江大道(新中公路)北侧辅道:主干路,路线全长约2960m,西起圳会八路(茶园二路),东接圳会五路,红线宽度60m,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60km/h,路线为直线,与规划线位一致。本次实施北侧辅道(含机动车道、人行道及边绿化带)宽度17米,为与现状三江大道顺接,主车道实施1米,合计实施宽度18米。(5)洋美河西侧道路及两侧绿化工程:支路,路线全长约815.245m,南起三江大道北侧辅道,北接圳会八路(茶园二路),按照城市支路设计,红线宽度7m,双向2车道,设计速度20km/h。(6)圳会六路南路(原乡道Y195E段):次干路,圳会六路现状路面宽度7米,为水泥路面,路线全长约441.434m,北起三江大道,南接深科西路,红线宽度36m,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40km/h。本次与三江大道衔接段按照规划断面实施,长度141m,其余300.43m仅实施东侧半幅道路。(7)场地平整工程:场平面积约670535平方米。(8)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约70亩,远期设计处理规模为3万吨/天,近期规模为0.5万吨/天,配套DN800管道约7600米。(9)睦洲大围主河改道工程及水闸拆除新建工程:改河长度约为700m,拆除新建一座水闸。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文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招标范围:(1)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所有建设内容相关的方案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变更修改设计、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等相关服务。

(2)水利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含概算修编)、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且通过全部评审,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施工图设计(所有建设内容相关的方案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变更修改设计、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等相关服务。

(3)水利工程勘察:本项目规划红线图范围内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包括钻孔、取样、现场标贯试验、技术工作、室内试验及其它相关工作)、物探测试检测(地下管线探测、技术工作等))、测量工作等,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确保勘察数据的准确性与有效性,为后续设计提供依据;

(4)各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施工(所有工程施工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相关报建报批配合以及一切相关配套工程等工作,包括配套的道路和排污管道)、编制工程结算(不另外支付费用)、竣工图编制、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的修复和保修等。

(5)设备材料采购: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

招标内容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工期(交货期)

总工期:940个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60个日历天(不包括审批时间),施工工期:880个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控制价:46424.53015万元(本次招标控制价为暂定价,最终以财政评审价为准)。其中:

1、水利工程勘察费:15.091230万元

2、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费(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招标控制价为:424.399094万元

3、市政工程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44970.11万元。

4、水利工程设计费(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招标控制价为:12.269826万元

5、水利工程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1002.66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符合)。

3.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1)水利工程勘察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

市政专业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

水利专业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

市政专业施工资质: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水利专业施工资质: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承接市政专业施工任务的资质。(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报名。(4)联合体各方应至少具备3.2款要求的其中一项资质。

3.4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担任,但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类或水利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4.1水利专业勘察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4.2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市政专业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给排水类专业或与道路专业相近(指路桥专业、市政工程等)的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资格;

水利专业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3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市政专业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水利专业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已申请延续并经资质许可部门核查准予延续,经公示或公告通过,但暂未获得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系统显示在资质证书制作状态或者已更新企业资质信息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显示的资质延续核准意见、公示或公告、资质证书制作状态或已更新资质信息的有关截图。投标人已提供核准资质延续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按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进行评审。未能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市政专业设计项目负责人、水利专业设计项目负责人、市政专业施工负责人、水利专业施工负责人、水利专业勘察负责人须提供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复印件(①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需提供在投标单位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②已达到退休年龄且不超过执业年龄上限的,则可提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资料或退休证替代)复印件。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承担市政任务联合体成员)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和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信息进粤登记有关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承担市政任务联合体成员)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3.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承担水利任务联合体成员)凡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http://rcpu.cweun.org/)失信黑名单,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而取消相应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3.8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属于信用中国“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目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9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市政专业设计项目负责人、水利专业设计项目负责人、市政专业施工负责人、水利专业施工负责人、水利专业勘察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3.10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且备案信息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我市范围内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登录后查看)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登录后查看)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09月19日17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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