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烟草有限公司专卖科2025年采购电子数据取证设备招标
一、招标条件
山东临沂烟草有限公司专卖科2025年采购电子数据取证设备,已由山东临沂烟草有限公司审批,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临沂烟草有限公司,根据需求,现对该项目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山东临沂烟草有限公司专卖科2025年采购电子数据取证设备,本项目共1个包,具体内容详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2.项目名称:山东临沂烟草有限公司专卖科2025年采购电子数据取证设备
3.项目编号:LY-W-1-25-151
4.资金来源:自筹
5.最高控制价:49.5万元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采购方式: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具有合法制造或销售本项目所需产品及提供售后服务的能力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2、所投产品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并具有完善的维修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3、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关联、管理关系;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在烟草行业投标人被列入行贿“黑名单”的。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8)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7、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步提交《投标人承诺书》,对未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作出否决投标处理。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1、时间:2025年09月22日至2025年09月2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时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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