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脱硫废水预处理系统改造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灵武公司脱硫废水预处理系统改造工程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8822,招标人为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武电厂)一期2×600MW亚临界燃煤空冷机组(编号#1、#2)、二期2×1060MW超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编号#3、#4),#1机组2007年6月投产发电,#2机组2007年9月投产发电,#3机组2010年12月投产发电,#4机组2011年4月投产发电。
灵武电厂现有一二期脱硫废水预处理均为“三联箱加药”预处理系统,一期脱硫设计废水量13.5t/h,一期脱硫废水处理间距石膏脱水楼近1000m,来水及出水管线无冲洗及排放管,管道频繁堵塞,澄清箱设计为曝气装置,无刮泥机及澄清器相关构件,澄清器絮凝沉降分离效果极差;二期脱硫设计废水量26.5t/h,二期澄清箱设置刮泥机,内部未设计高效澄清器构件,澄清器絮凝沉降分离效果极差。系统出水速率低,且回用水质不满足去湿渣机补水/灰库拌湿回收利用的用水需求,不符合国家能源集团《电力生产二十五项重点反事故措施》25.3防止废水超标排放:应做到废水集中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应回收利用;加强对废水处理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废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等措施要求,需对脱硫废水预处理系统改造。
2.1.2招标范围:
在灵武电厂一期脱硫石膏脱水楼西侧(300㎡)增设一套脱硫废水“一体化”预处理系统(处理量:40m³/h)。包含脱硫废水“一体化”预处理车间、配套配电室,废水缓冲系统:废水缓冲箱、废水旋流器、搅拌器、废水缓冲泵;废水主处理系统:高效反应器、高效反应器搅拌器、一体化净水剂投加机、提升泵、高效旋流澄清器;污泥处理系统:污泥输送泵,利旧一期脱硫真空皮带脱水机脱泥;清水系统:清水箱、清水泵;配套电气系统设备(配电柜及线缆)及DCS控制系统设备(控制柜、线缆、仪表、执行器、DCS机柜等)。一二期脱硫石膏脱水楼废水旋流器及配套旋流器给料泵、管道及阀门改换,一期灰库加湿脱硫废水回用水泵、管道及阀门更换等。一体化预处理系统来水、出水、工艺/工业水管道需连接至招标人指定接口位置。该项目包含工艺系统设备、电气、控制、土建、照明、通讯、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等功能设计、供货、结构、性能、安装和调试、验收试验、消缺、竣工资料的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等。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其他:2.2.1计划工期:总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脱硫废水“一体化”预处理系统设备安装及调试投运。
2.2.2项目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北六公里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机组脱硫废水处理系统供货安装或新建或改造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5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9-22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9-28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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