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智能化信息系统维护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华能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智能化信息系统维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魏家峁镇,为合理开发煤炭资源,进一步提高矿山生产能力,全面改革管理体制,实现经营专业化、生产标准化、安全长效化、确保矿山连续生产,并结合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智能化信息系统进行外委维护。
2.2项目实施地点: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
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合同履约期间招标人可以对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4招标范围:投标人需提供至少6名服务人员负责完成北方魏家峁煤电公司智能化信息系统巡检及维护服务,包括工业网络通信系统;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煤仓气体检测系统;输煤皮带PLC、DCS控制系统;门禁系统;卡车调度系统;智能巡检与机器人系统;供电综合自动化系统;矿用车辆及电铲盲区监测系统;调度、输煤、供电集控中心LCD显示屏;无线对讲系统(含手持及车载对讲系统)、矿用广播呼叫系统;智能仓储系统;关键业务保障服务等。并负责系统的升级、AI训练、检测检验等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且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信息化运维或信息化技术服务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实施范围、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9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9月25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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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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