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邱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已由邱县行政审批局以邱审批字〔2025〕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县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财政资金占比100%,招标人为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192.2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3868.39万元,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5616.7㎡,其中本项目净用地面积24685.79㎡,绿化用地面积930.91㎡。拟建总建筑面积6257.35㎡,采用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达51%,主要建设1栋7层公共实训楼、1栋1层门卫,配套设施包括室外管网、绿化、硬化、停车场等,并购置相应实训设备,建设地点:邱县原职教中心院内,恒庄村西侧。
2.2招标范围: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最终交付等工作。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设备采购、工程设计(初步设计的深化以及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指导、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保修期的设计服务等)、施工(包含本工程涉及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竣工备案及整体移交,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本次招标总投资4702.89万元(其中:设计估算价:59.5万元;建安工程估算价3868.39万元;设备购置费估算价:775万元)
2.3计划工期:5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48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且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4)自2022年09月01日以来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建筑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期限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至少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5年09月18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4)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1.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1800:00:00至2025-09-2323:59: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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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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