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银行郑州分行银企对账外包服务项目招标
2、项目范围及要求
2.1项目范围:采购银企对账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4个月。
2.3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能力要求:
3.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1.2投标人在人员、技术、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至少一份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类似服务业绩(类似业绩指:银企对账服务案例或同类型服务案例。提供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双方盖章页、服务内容页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完整的2023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报告,需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查询网页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需在招标发布之后);
3.4.2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罪的查询详细页面(查询网页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需在招标发布之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2022年1月1日以来,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对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即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查询结果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招标发布之日或以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成功获取文件并不代表资格通过,最终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7日9时00分至2025年09月23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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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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