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矿业店头电厂(汽车冲洗装置)招标
一、招标条件
黄陵矿业店头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第七批辅机设备(汽车冲洗装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比例100%,招标人为陕西煤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黄陵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黄陵矿业店头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项目位于黄陵县店头镇白石村,东侧紧邻店头电厂一期,项目用地约540亩,机组选用2台1000MW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采用煤电一体化模式建设,同步建设除尘、脱硫及脱硝等环保设施。
2、招标范围:本次计划采购全车洗车设备,每套清洗装置采用格栅架结构,承载能力为150t,具有车轮、底盘以及车厢侧壁同时冲洗功能,冲洗水源取自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出水,紧急补充水为工业水。任何区域喷嘴均可单独运行。采用红外感应原理,自动冲洗,冲洗水经封闭排水沟自流至沉淀池,沉淀后进入清水池,沉淀后的清水可以内部循环利用,清水池需要定期补水。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
4、交货地点:陕西省延安市黄陵县黄陵矿业店头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施工现场指定交货地车板交货;
5、质保期:从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18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或由于需方原因导致合同设备未能如期进行初步验收时,为自供方发运的合同设备最后一批货物到货之日起36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
6、最高投标限价:6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近年(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2份汽车冲洗装置供货合同业绩(不包含改造业绩)(以合同为准,包含首页、供货清单页、双方盖章签字页);
(2)投标人须具备至少1份汽车冲洗装置运行1年及以上业绩(不包含改造业绩)(以合同及合同对应的投标人加盖公章的运行1年及以上承诺书或用户证明为准)。
3、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9月16日8时30分到2025年9月23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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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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