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钻探井下技术服务分公司2025年除砂器设备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定商定价招标,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7790000.00元,采购物资品种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为满足井下技术服务公司生产需求,现对除砂器(A25030503品类编码),属于A25大类油气专用设备,中类A2503钻井配套设备及部件,小类A250305泥浆设备,进行招标,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根据采购需求、结构特点及设备配置等情况,拟采购CSQ-DXL78/105MPa除砂器数量1台,最高投标限价为171.6(万元/台);CSQ-DXL78/140MPa除砂器数量2台,最高投标限价为257.67(万元/台)。最高投标限价包含税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培训服务费、装卸费等送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费用。
2.2实施或交货地点:渤海钻探井下技术服务分公司(大港油区)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最多在60天(含)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2.4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招标结果有效期:一单一采项目价格本次采购有效。
2.6其它要求1:无
2.7其它要求2:无
2.8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物资准入: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的物资供应商,且是制造商。
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的为无效。
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供货要求:投标人应满足渤海钻探所属单位供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60天内),送达渤海钻探井下技服(大港油区)。
特种设备: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技术规格书:投标人承诺所交付的产品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2025-09-2223:59:00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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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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