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川海堤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竹川海堤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施工项目已由盐城市大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大政服投资[2025]8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区堤防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新竹川海堤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位于盐城市大丰区东部沿海,位于大丰区竹港新闸与川东港新闸之间,本次拟实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海堤外侧5450m(桩号0+000~5+450)块石墙进行加固维修,对海堤内侧堤坡坍塌部分2331m(桩号A0+000~A2+300,B0+000~B0+031)进行修复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工程堤防级别为2级;新竹川海堤位于大丰区东部沿海,南起川东港新闸,北至新竹港闸,项目总投资额为205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以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造价约1840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9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或维修或加固)海堤工程施工或海堤防护(不包含单一绿化工程)工程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等级及以上,须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条款。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③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B.项目负责人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并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书面同意,且再无其他在建工程;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正在施工或新承接(以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为准)且未经竣(完)工验收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认定其有在建工程。投标人须按第8章中《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函》格式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函》。符合条件②所情形之一的须提供原发包人书面证明,载明所符合的情形,表明同意投标人参加其他项目投标。
▲投标代理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投标代理人、投标项目负责人从2025年0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6)技术负责人要求:招标阶段不作要求,投标人中标后按照现行规范配备
(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招标阶段不作要求,投标人中标后按照现行规范配备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9)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10)其他要求:
①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市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②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④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24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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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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