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膜系统更新服务项目招标
4、工程概况:兰州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兰州市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街道忠和镇肖家窑南侧,一期项目配置3台670t/d炉排炉,2台20MW的汽轮发电机,日处理生活垃圾为2000吨。本项目渗沥液处理系统,设备处理能力按照300m³/d+100m³/d设计,最大负荷300m³/d,出水率不低于60%,处理后的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标准(换热器为非铜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全部回用。
5、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街道罗官村肖家窑南侧
6、资金来源:超长期特别国债和企业自筹
7、项目总投资额:75万元
8、供货期:合同签订后的9个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之日起)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10、招标范围:渗滤液处理膜系统更新服务项目整套设备设计、制造、运输、卸货至指定地点、安装、保险、技术服务、税费等费用;全部工艺设备的设备基础、设备采购、调试及验收;系统的培训和移交及其他售前、售后服务工作等所有伴随性服务。(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质量验收等标准及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须具有近三年(2022年09⽉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名单的承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法定代表⼈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5年09月11日至2025年09月16日,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8时00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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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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