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电机集团主要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招标
项目业主(或买方):辽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交货期
信息服务费(元)
DNEB-X
辽宁电机集团主要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辽宁电机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2023年12月至2025年6月)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全部现场审计及报告出具工作。遇特殊情况,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酌情顺延。
1000
注:1、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差旅费、食宿费、管理费、税费等。
2、本项目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评审顺序按照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自然标段
顺序)进行,若某供应商在第一标段中排序第一时,第二标段继续参加评审并排名,但是不参加中
标候选人推荐,以此类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辽宁电机集团主要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二)专项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具备省级或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在近三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财政部或省级财政部门行政处罚;
2、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2个及以上省属国有企业(或同等规模大型国企)的审计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3、人员要求:拟派审计团队常驻现场人员中,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人(须提供资格证书及投标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登录后查看)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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