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流域丹江口水库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一期工程汉江流域丹江口水库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一期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江流域丹江口水库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一期工程已由丹江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丹发改地区[2022]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丹江口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丹江口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丹江口市凉水河镇窑沟村
建设规模:对凉水河镇窑沟村丹江口水库库湾区域进行环境治理,其内容包括径流拦截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和智慧平台配套等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径流拦截工程。布置面源拦截生态沟渠300m。2.生态修复工程。于消落区构建缓冲带8288m,平均宽度20.5m,面积180809m²;布置生态感知平台6624m²(含在线监测设备3套),并于平台上方和下方种植挺水植物3564m²、沉水植物3060m²,并布置人工鱼巢、鱼礁共3564m²。3.智慧平台配套。结合生态感知平台建设智慧化配套设施1套,包括改造管理用房、大屏展示系统、数据处理系统等,同时开展人工跟踪监测,对工程实施效果进行对比和评估(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0-17
合同估算价:4685.03万元
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业绩要求: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生态环保治理工程施工业绩;5.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2022年、2023、2024年度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09月11日至2025年09月15日24:00时止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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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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