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济南分行押运、寄库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银行济南分行押运、寄库服务采购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建设资金为自筹445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通过招标选取1名中标人为北京银行济南分行提供押运寄库服务。
2.2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半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一年任意一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延迟暂缓提交的规定或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凭据,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延迟暂缓提交的规定或证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7投标人基本情况声明: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不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不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不与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不与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最近三年内与北京银行及分支机构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数字不为“0”和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未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特定的资格条件:
3.9.1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说明:寄库和押运均需具备,如寄库押运不在同一合同中,需要至少各提供一份)。
3.9.2具有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需要包含:押运)。
3.9.3在济南至少具备一个自建库房或租用库房;(需提供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及使用权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从2025年9月10日16时00分到2025年9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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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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