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准四类提标改造建设项目加药系统设备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郓城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准四类提标改造建设项目加药系统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安徽卓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郓城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准四类提标改造建设项目加药系统设备采购
交货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45天之内设备供
项目范围:(1)整个加药系统设备包内所有设备和材料的制作、供货、试验、包装、运输、指导安装、现场调试、培训、技术服务、随机易损备品备件、资料编制并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以及图纸、规范、技术要求的所有相关工作。
(2)提供所提供设备的详细的安装、调试、使用维护手册(纸质+电子版)。
本次招标标段为:郓城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准四类提标改造建设项目加药系统设备采购
标的物清单详见公告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郓城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准四类提标改造建设项目加药系统设备采购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不得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投标人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提供的设备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4、投标人具有近5年(2020年5月30日以来)3个污水处理厂加药系统设备供货的应用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发包方联系方式,以备后查。
5、投标人具有10年以上加药设备生产经验,需提供至少1个项目的合同扫描件(需显示供货内容)及业主联系方式,以备后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9日08时30分至2025年09月15日13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5日1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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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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