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市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平市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招标人为原平市妇幼保健服务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结余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原平市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原平市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交货地点为:(登录后查看),投资额:68万元。
2.2项目名称:原平市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
2.3招标编号:063……
2.4招标内容与范围:原平市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包括货物的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本项目共分1包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单价(万元)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1
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
1
台
68
6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
3.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4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资格要求的同时,须满足国家关于医疗器械生产或销售的相关资质要求以及具备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以下资料:(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证明;(2)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3)投标人上一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则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4)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产品范畴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非用于临床产品可不具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其他类别产品应具有国家及行业规定的相关许可证明;(5)近6个月任意一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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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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