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电榆横煤电小纪汗煤矿矿井水环保应急处理工程超滤膜元件(碳化硅膜)及组架系统供货招标
(招标编号:CHDTDZ008/18-SB-225)
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改工程陕西华电榆横煤电小纪汗煤矿矿井水环保应急处理工程超滤膜元件(碳化硅膜)及组架系统供货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水务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小纪汗乡。
2.2项目规模:小纪汗煤矿矿井水在现有矿井水处理设施(最大处理水量1900m/h)增加设备备用系统,满足环保应急需求。
2.3招标项目履约期限:预计2025年10月30日前,具体以签订项目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其他非金属材料-超滤成套装置(CHDTDZ008/18-SB-22501):超滤成套装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非金属材料-超滤成套装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2项水处理设备成套供货业绩,其中至少1项超滤膜元件及组架系统供货业绩(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膜产品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开具的有效产品授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9-0215:40到2025-09-1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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