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阜阳卷烟厂蒸汽及冷凝水系统改造项目招标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阜阳卷烟厂蒸汽及冷凝水系统改造项目
2.招标内容:本项目拟对阜阳卷烟厂蒸汽及冷凝水系统进行改造,包括新建高温闭式凝结水回收装置一套、新增空气源热泵五台、配套管道等改造、集成控制系统(含中控上位机)、现有动力集控系统对接等,并提供设计方案及设计图纸。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备齐所有货物,具备交货条件,根据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开始现场施工后3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4.服务地点:阜阳市颍州区复兴大道1111号阜阳卷烟厂。
5.最高投标限价:114.94万元(不含税)。
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经落实。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项目性质:服务类。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蒸汽及冷凝水系统改造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和合同项下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至少一张)。
3.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1或GC2)。
注: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库并处于禁止期限内;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追溯)开始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中,供应商存在行贿行为(包含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程建设和信息化采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等);
(7)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处罚(处于禁止投标期内)并公告。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蒸汽与冷凝水系统供货方)。
(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日09:00至2025年9月1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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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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