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工程调试期间药剂招标
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龙游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工程调试期间药剂采购(第二次)
3.预算金额:490000元
4.最高限价:489000元
5.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6.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龙游县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21﹞58号)第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和售后保障等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企业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23日15: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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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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