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化工热电中心石灰石粉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化工热电中心石灰石粉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8306,招标人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热电中心烟气按照4×480t/h燃煤锅炉设计。烟气脱硫系统采用无GGH的典型湿法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技术,全烟气脱硫。每套配置一个吸收塔,脱硫吸收剂为合格石灰石粉,脱硫副产物是石膏。
2.12招标范围如下:
货物一览表
序号
物料编号
物料长描述
数量
单位
1
11100746
石灰石粉CaCO3≥90%250目
10000
吨
(1)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2)质保金比率10%,质保期12个月。
2.13计划交货期:签订合同后按招标人通知分批交货,分批结算付款。
2.14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和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灰石或石灰石粉的供货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在100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矿源石灰石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9-03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9-08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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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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