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金元大厦660.1kWp用户侧综合智慧能源示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见采购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
标段名称
采购范围
工期要求
信息服务费(元)
01金元大厦660.1kWp用户侧综合智慧能源示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金元大厦660.1kWp用户侧综合智慧能源示范项目采取总承包,整个工程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660.1KWp光伏电站的设计、设备和材料的供货(逆变器甲供)、设备施工安装、土建施工、调试以及试运行、消缺、培训、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售后服务和最终交付投产及项目前期的相关报审、后期验收备案的所有工作等。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卷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合同生效后,接甲方通知之日起(以开工令签发时间为准)120日内完成项目所有工作。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采购范围以采购文件第二卷为准。
3.应答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01金元大厦660.1kWp用户侧综合智慧能源示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应答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应答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选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应答人近36个月内(自应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含中选)、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应答。5.应答人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6.应答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含应答)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应答人没有处于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含应答)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应答方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项目仅允许设计分包。在合同谈判时需提交分包商的资格文件和双方签订的协议,资格文件满足采购公告基本资格要求及以下专项资格要求,并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合同。
2.1设计分包单位需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2若应答方不将设计进行分包,则应答方需随应答文件提供2.1要求的资质。
3.安全要求:应答人近36个月内(含,自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含,自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未被贵州金元及系统单位纳入安全环保“黑名单”的供应商(需提供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或声明函)。
4.业绩要求:应答人应具有近5年内(含,自应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至少2个700kWp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的EPC或PC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及竣工有效证明资料);
5.项目经理要求: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近5年内(应答截止日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一个及以上与采购同规模及以上工程施工的业绩(需提证明材料),并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近6个月(含,自应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6.项目安全管理人员(1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近6个月(含,自应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缴纳社保的证明;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得转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发售采购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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