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数据中心UPS维保项目
招标编号:JST
二、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2025-2027年度江苏银行数据中心的UPS维保服务,共15台(最终的设备维保采购量以实际结算量为准)。
序号 地区 品牌型号 数量 维保期限
1 徐庄数据中心 华为5000E-300KVA 6 2025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
华为5000S-300KVA 4
信宝40KVA 2
2 苏粮大厦 信宝10KVA 1
3 中华路总行大厦 伊顿9395-300KVA 1
伊顿9390-160KVA 1
2、维保期限:2025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合同按年度签订。
3、中标人数量:1名中标人
4、资金来源:自筹
三、招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20万元(两年,含增值税),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近3个月内开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2024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同时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6、投标人须具有维保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提供授权函)。
7、投标人须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本项目的服务,且在江苏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违法违纪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1、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3、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9月1日起至2025年9月8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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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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