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沛县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67万元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沛县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预算金额使用完毕(最长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的相关材料各一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具有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扫描件。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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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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