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兰州安宁支行(新址)装修项目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信银行兰州安宁支行(新址)装修项目已由招标人上级单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登录后查看)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中信银行兰州安宁支行(新址)装修项目,装修面积690.00㎡,具体施工内容包括:拆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总体施工工期不超过70天。
2.4投资总额(招标控制价):1623434.37元。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非三证合一企业则分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执业印章。成立不足四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当年新成立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成立以来真实有效的财务报表以及真实性承诺(承诺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证明(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税后回单或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纳税申报表等),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是指: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社保缴费单位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企业的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具备三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8月-至今)至少承接过1个同类项目,具有同类项目服务经验,且合作记录良好,未发生过重大投诉和违规、违约等情况。须提供同类项目合同或框架协议等,合同或协议至少包含合同签约主体、签订时间、服务内容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要素。(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投标人须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9投标人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指200万元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含环保)处罚(以信用中国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须提供承诺函)
3.11本项目履约过程中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或施工现场负责人须与投标文件的人员一致。(须提供承诺函)
3.12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以投标人收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3.13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投标人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的;同一家投标人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另一家投标人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的;投标人的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同投标人(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指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被同一第三方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比例合计数值均超过20%的。
3.1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15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及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5年09月01日12时00分起至2025年09月06日12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