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机场道面评估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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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春机场道面评估项目【重新招标】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伊春机场分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伊春机场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春机场道面评估项目【重新招标】
2.2服务地点:(登录后查看)
2.3服务期:2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对伊春机场飞行区跑道、机坪、滑行道道面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2本项目资格要求: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同时具备市场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定标志CMA)。(投标文件内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3.3本项目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同时具备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投标文件内提供有效的证职称证及职业资格证书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3.4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相关部门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无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犯行贿罪的情形】;
注: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信誉要求承诺或信誉要求截图。
3.6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需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格式要求提供承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格式要求提供承诺);另将通过“天眼查”等第三方平台对所有投标人进行查询,不得存在上述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日13:00时至2025年9月8日16:00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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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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