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险溢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险溢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已由平山县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投资〔2025〕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山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政府100%,招标人为平山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省险溢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建设地点:险溢河平山县段,项目实施周期:包括工程准备期、工程施工期、竣工交付阶段,直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及其附属工程施工的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及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含环境保护工程及水土保持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1.3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同时具有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且应是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至少1个月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须提供返聘证明和退休证明)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①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工程施工、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专业监理资格至少各一人,以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为准;②拟派本项目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至少1个月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须提供返聘证明和退休证明)
3.1.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0100:00:00至2025-09-08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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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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