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中水余热清洁供热及中水利用项目首站和能源站电气自控供货及安装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中水余热清洁供热及中水利用项目首站和能源站电气自控供货及安装服务,项目业主为邢台安能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气自控供货及安装服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邢台市襄都区
2.2招标范围:邢台市中水余热清洁供热及中水利用项目首站、馨园、瑞城、万和中心、界家屯能源站电气自控供货及安装服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交货地点:项目现场(河北省邢台市)。
2.4交货期(含安装调试):4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视为弄虚作假:(以“信用中国官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home)开标当天查询为准,仅对投标人全称进行查询)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以上情形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计算。(信用中国官网截图或查询报告附在投标文件中)。
3.2其他要求:对制造商的资格要求:
3.2.1PLC控制器
(1)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2.2变频器
(1)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2.3低压断路器
(1)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2.4隔离开关
(1)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2.5提供服务的安装公司
(1)安装公司应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2)与提供服务的安装公司之间的分包协议或达成的分包意向复印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书并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04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18日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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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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