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珠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厂房A、C、D新建工程EPC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安徽珠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厂房A、C、D新建工程EPC项目
1.2招标编号:AHJ
1.3招标人:安徽珠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项目出资比例:100%
1.6招标方式:招标
1.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珠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厂房A、C、D新建工程EPC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AHJ
2.3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AHJ
2.5建设地点: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
2.6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栋单层厂房:标准厂房A、标准厂房C、标准厂房D,总建筑面积约48798平方米。
2.7合同估算价:7000万元
2.8计划工期:工程总工期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含图审完成)60天,施工210天。
2.9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招标模式,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强弱电、消防、智能化、照明工程等配套工程及相关技术服务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还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质量保修工作。
2.10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以下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须为同一人。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6财务要求:/
3.1.7信誉要求:/
3.1.8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如下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和联合体授权委托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中投标单位的总数量不超过3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招标文件中对施工方要求的业绩、人员等以牵头单位提供的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2)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上述3.1.1(2)要求的设计资质;
(3)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上述3.1.1(3)要求的施工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获取时间: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4日17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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